2008年8月29日星期五

你知道吗?

亲爱的
你每天的工作
就是让人抱起来抚摸、sayang
然后
你就会得到很多很多的猫饼

2008年8月22日星期五

短见

一些常逛我部落格的朋友偶尔会问:

“怎么好久没有更新你的Blog?”

“你怎么一直有灵感写东西的呢?”

其实我也常常遇到创作便秘的问题。要解决这个便秘问题,从古至今只有一个答案也是最实际的答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认真阅读,读得深,读得多就自然知道该怎么下笔了。

老实说,我是个没有耐性且很急躁的人。
我看的书很少,别人都看过金庸的武侠小说、还有那些超级经典《三国演义》《红楼梦》或者离我们近一点的鲁迅、巴金等等,抱歉了,我统统没有翻过。

身边一大堆该看却又迟迟没有行动的书,《老人与海》、《双城记》、《罗生门》……天知道,我这种人必须对那本书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才会认认真真
一页页读下去。倘若翻开书,开头或第一章就无法吸引我,抱歉,我会立刻翻开另一本书,管他什么著作或鼎鼎大名作家,我决不勉强自己。

然而对于看书我有个怪癖,一旦发现一些合口味的书或深深打动我的文字,我会地毯式搜索有关作家的书,然后慢慢、慢慢只字只字咀嚼。
一些我喜欢的句子,我会认真看个三五七遍,别人总是不解,我怎么拿着书像被定格似的直盯着没几个字的那一页好久好久?因为这样专注地看多几遍才能把这些精华储存、默记到我这颗脑袋继而研究,怎么那些文字那么具有魅力?采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看书注意细节,比注意结局来得重要,写作需要的正是这种细腻。
就因为这样慢慢看太费时,所以我读的散文比小说多。我喜欢唯美的文字,特别钟爱蒋勋和张曼娟的散文。
慢慢看、细细读。把每一本书的精华一一吸取,就是我储备的写作养分了。

2008年8月20日星期三

然后的然后

“然后……?”

“然后呢?”

认识她,是人生中一堆“然后”的开始。

她总爱冒出一句:“然后?”

有时候故事明明说完了,她竟然歪着头,用疑惑的眼神加一句:“然后?”
真的不耐烦的时候,他总是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懂吗?”

然后,他们一起认识了“恋爱”这个幸福的名词。

然后,他们无疾而终。
然后,他们都认识了“失恋”这个悲痛名词。

然后,再也没有然后了……

2008年8月7日星期四

另一种遗失

小时候,喜欢扮成大人模样,穿妈妈的高跟鞋,偷偷搽妈妈的口红,在镜子前面幻想自己长大以后的模样。

那时候想迫不及待成长,可以自由,可以喝可乐,可以晚上出去玩,可以自己做主。

长大后才发现,我失去的比得到的还多,大人的世界原来一片复杂晦暗。
我可以喝可乐,甚至啤酒;我可以很晚了还自己开车出去玩,甚至彻夜不归,但是我不快乐。

我遗失了灵魂,还有小孩的那片真。
遗失了说真心话的本能。
我开口说着别人爱听但不真实的语言。

我遗失了迷途的胆量。
迷路,不再是一种刺激的探险,而是一种巨大的惶恐不安。

我遗失了流浪的梦想。
在名利之间徘徊、追逐、浮浮沉沉。
被名利玩弄于股掌之间,矛盾、欢喜悲伤全不由自己。

因为成长,心灵深处被割下了一部分灵魂。
那个凹下去的缺角,是我永远补不回来的遗憾。

10 个约定

养猫以前,我以为,所有的猫都长同一个模样。
养猫以后,我发现,每只猫都有不同的样貌,它们有可爱的,滑稽的,纯纯的,呆呆的,凶巴巴的样子。
进入猫的世界,我看懂了猫的眼神,委屈、恐惧、兴奋、无辜……渐渐,我习惯观察身边的猫,它们的样子还有眼神。

偶尔我兀自幻想自己是一只猫,我会怎样看待人类和这个世界。
当然,我真的搞不懂猫的思想,直到我发现川口晴的这本书——《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那十个约定,让养猫的我,终于读懂了它们的内心想法。

尤其是第八个约定: 请记住,你有你的工作、娱乐和朋友,但我就只有你。这句是那么震撼着我的心,这个约定,我看到的不仅仅是狗狗的心声,它可以是年老父母对孩子的呐喊,也可以是一个对世界绝望的人对某人的唯一希望。

这句话多么悲寂落魄,已经一无所有,有的仅仅是一个人,连这个人也遗弃了自己,是不是已经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了?

养宠物的朋友们,谨记,动物也有血有肉,它们无法言语,但,这绝对是它们最希望与主人的约定。


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1. 请给我一点时间,让我了解你对我的要求

2. 请信任我,这是我的幸福泉源

3. 请不要忘记,我也是有血有肉的

4. 在责骂前,请先试着了解我

5. 请偶尔对我说说话,虽然我听不懂,但我懂你的心

6. 请不要打我,别忘了,我认真起来是比你还强壮的

7. 请好好照顾我,当我逐渐变老时

8. 请记住,你有你的工作、娱乐和朋友,但我就只有你

9. 请想想,我的生命有10~15年,遗弃我会是对我最大的伤害

10. 请在我最终离去前陪着我,这是我最后的心愿。最后,请记得,我爱你!

2008年7月27日星期日

突兀

一切都很突兀

向来怕动物得要命的我 竟然抱起家里的猫温柔地疼惜 好突兀

不吃榴槤的我竟然吃了一点榴槤 好突兀

日子就这样陷入突兀的变化

突兀

太突兀

自己也无法接受及反应过来的突兀

2008年7月21日星期一

单身日记

夜深,一个人从电影院出来。
还不想回家,喧闹的街却没有她可以去的地方。
她一直伫立在时代广场前,像一樽雕像。

冰冷的手伸入连身裙口袋拿出被设定为静音模式的手机。
此刻,有一个最想拨打的号码。
那是一个始终没有勇气去删除的名字
一个已经没有理由可以拨打的电话号码。

好多年前她就失去了拨打这个电话号码的专利权。
她不想忘记他,再痛苦,也愿意牢牢记住他曾经爱过她。
她无法忘记,幸福来过她的世界。

这样的夜,这样的街。
她拿着电话看着他的名字心里发疼。
终于,她转身,决定再赶一场电影。
她以为把情绪都交给电影情节,就会忘记自己孤单单的荒凉。

2008年7月15日星期二

Let’s Talk About Me ~IVY

(一)咖啡

其实我不是无咖啡不可的人。

我喜欢咖啡,但不迷恋咖啡。

迷恋就是上瘾,上瘾是件痛苦的事,那样太危险。我讨厌束缚,所以,我不让自己为任何事情上瘾。

有人说,好的东西不怕上瘾,然而,不管好坏,一旦上瘾,就难以脱身,戒掉“瘾”对许多人而言,简直遥不可及。

(二)书

其实我不是那么喜欢看书的人。

我看书,因为空闲,因为无所事事。

有时,因为环境所逼,因为吉它不是可以随身携带,所以,我只好退而求其次看书。

然而看书往往让人很意外,会无端端被书中情节摄去了灵魂,一看不可收拾。

像沙漠中饥渴的人突然得到一杯白开水,于是会一口气喝完那杯水。

有些书,我是一口气看完的。

譬如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譬如朱少麟《伤心咖啡店之歌》。

(三)生活

我的生活分割出来的情绪可以分成:

15%快乐

63%不快乐

22%平静

(四)交通灯前的习惯

每天都开车上下班都会经过无数个交通灯。

我善于利用等交通灯转绿的时间。

一般,开车上班的交通灯前我会上妆,发短讯,喝水。

下班后的交通灯前,我总是想很多事情,或看看天空长什么样子。然而,抬头只见黑漆漆一片,根本什么都看不见……

(五)写作

我是喜欢胡乱写写的人。

听说寂寞的女子才喜欢写作。

是吗?

更贴切的说法应该是与天生有关。

从小就喜欢上华语课,最爱的功课是作文啊。

中学时期还常常代替同学写作文功课,真的爱写得有点变态。

不过,我毕竟是懒的,只喜欢写散文,写写心情记事,小说我一点兴趣都没有。

念大专的时候,孟沙老师就说我对文字太偏食了。

我只是忠于自己的感觉,爱写什么就什么,所以,诗啦,小说啦一切和我无关。

我仅仅爱散文。

就是那么牛的一个女子。

(六)电器白痴

基本上我是对电器一窍不通的人。

新的电器如电视机,DVD机你最好告诉我开关简单的动作就好了。

我认识的电器,一般我只用了它的30%功能。

对我来说,能打电话接电话,再发发短讯就是手机了嘛。

什么拍照,上网,下载,蓝牙黑牙什么豆芽我都不懂。

电脑是我又爱又恨的电器。

我除了上上网之外,都不敢乱碰它。

电脑的脾气比我的还坏,对着我闹情绪的次数总比别人多。

我相信不喜欢电器应该和生辰八字有关。所以,也是天生的。

身边竟然出现一些很喜欢电器的人。

喜欢研究电器的使用方法,功能等等,超级SUPER无敌霹雳佩服这样的人!

简直就是和电器谈恋爱嘛!

电器和数学怎么都那么难懂啊?我今生注定与数学及电器都无缘,所以,就无需勉强了,这辈子继续当个电器白痴吧!

(七)海

对于海,一直又爱又怕。

很喜欢大海的辽阔,喜欢大海的深邃,喜欢大海的颜色,喜欢大海的声音。

然而,我亦讨厌大海怒吼的暴风浪,更讨厌那年的大海把我朋友带走了。

又爱又恨的情绪,弄得我不懂如何面对这片海。

我一直喜欢看海。开心不开心我都会开车去看海。

就那样自己一个人在沙滩上静静看着海,听它的呼吸。

这就是我爱海的最好距离,一种它不能杀伤我的距离。

(八)短讯

打电话和短讯,我较喜欢短讯。

不知道为什么对电话铃声有恐惧感,不太喜欢接电话。

电话响起会让人紧张,总以为有什么不好的事情。

也许我接的太多电话都是有不好事情发生缘故吧,对电话铃声产生了阴影。

短讯较不受时间约束,想几时看就几时看。

好的坏的消息,用短讯道来,会比较平和,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所以,给我这个不喜欢听电话的人发短讯吧。

我回复短讯的机率绝对比回复电话机率高,呵呵!

(九)家务事

我还蛮喜欢做家务的。

不过,家务事却又被我分成“干”和“湿”两种。

干的例如扫地,我最讨厌。

湿的就是洗衣,拖地,洗碗,擦橱窗等,举凡沾上水的都是我喜欢做的家务事。

包括洗车,曾经是我的爱好。(我就是那么奇怪,志愿曾经是德士司机,晕吗?)

虽然爱做家务,但我绝不是进得厨房,出得厅堂的女子。(还好现在的太太不需要做家务和做饭,一个月只交三百五零吉,就有女佣包办一切了)

我的烹饪技术只有我亲爱的家人可以接受和包容。

说真的,我煮快熟面很不错,还有,我煎的荷包蛋也色香味俱全。

最拿手的烹饪技术,算是煮粥了。

我喜欢煲粥,不是仅仅的白粥,我会加入配菜的,至少,我的家人爱死了我煮的粥。

然而,他们会受不了我一星期内五天都煮粥,他们坦白告诉我说看到粥会想吐。

印证了“物极必反”的道理,那绝不是我煮的粥失水准让他们想吐哦~

如果你愿意,可以来我家作客,尝尝我煮的粥,我还蛮喜欢与人分享我的拿手好粥哦!

(十)姑娘生来爱唱歌

是的,我是个很爱唱的人。

随时随地张开嘴就可以唱了。

我可以因为刚刚爱上一首歌而一个星期内都哼着那首歌,而且,还是那CHORUS的几句,所以,辛苦了和我住在一起的人。

以前在家乡有卡拉OK,这里没有,于是,只好抱着吉它自弹自唱。

我是开不开心都唱歌的人,有些人开心才会唱歌。

因为,唱歌已是我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唱歌不再是为了比赛,唱歌是很个人的事,不是唱歌给别人听,我是唱给自己听的。

2008年7月11日星期五

当你有另一半,你又与第三者互相吸引时该怎么办?

这次的部落格不写文章
只想收集大家的意见
方便我写小说用的

当你有另一半,你又与第三者互相吸引时该怎么办?

想听听不同的声音
单靠我一个人的思路
太狭窄

帮帮忙哦~

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

热情与冷漠之间

人类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容易被新鲜的事物吸引,然而,无论多令人砰然心跳的人事物,热情却无法持续很久。

吉他被搁置在角落里,铺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已经不知道自己坚持的是什么,年少那满腔的热情,如今冷却了一半,吉他陪了我十多年,终究得承认自己音乐细胞少得可怜,弹弹唱唱的,来来去去都是那几首歌。

这个事事讲求够新够快的荒谬时代定律,我们换情人如换厕纸一样快,热情这么快升起又那么急速退去。

看看周遭的东西,衣服、鞋子、手机、包包、手表,那一样不是曾经让你魂萦梦牵,非拥有不可?那瞬间而过的热情,我们欢喜了很短暂的光阴,然后,又忙于把热情传播到另一个目标上。

谁可以计算热情与冷漠之间的距离?

我们总是以升起热情与产生冷漠的姿态,去熟悉人生中的一切事物,然后过完我们谁也不知道及不及格的人生,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