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1日星期六

一些十月的心情

异乡早餐

泡一杯马六甲益昌咖啡乌

吃几块广州饼干

连同孤独

一拼咽下去


自欺

以为适度的撒谎

恋爱的寿命会更长


侮辱

乖乖的模样很讨好

却不是我本来的面貌


苍老

当千帆过尽

别再描述 爱情的美好

我只觉得 可笑

2008年9月21日星期日

那一夜,我们farewell

10.30pm,夜的浓度刚刚好。
用啤酒和刺耳音乐轰炸燥热的周末夜。
这是中学死党咪、前及辉,为我的远行而相约在DB VEGAS CAFE 里的Farewell。

啤酒成了大家灵魂的机油。
其实它只滋润了大家的寂寞,让感伤越发显得闪亮。
于是,听到前说,还放不下当年的她。
一道十三年来无法痊愈的伤。

辉徐徐吐出烟圈,心里藏着揪心的无奈。
烟丝袅袅,有一种无以名状的情绪。
我们认识的他,就是这样表面豁达开朗其实内带忧郁的柔情铁汉。

黑暗的店面,咪静静喝着啤酒。
朋友当中,她最随和亲切且意见最少。
这些年来她被巨大的疲惫吞噬着。
生活,有时候的确很累。

沉默的意义,胜过千言万语。
四人,用心有灵犀的沟通方式干了一杯又一杯的啤酒。
凌晨一点,该离席了。
带一点点醉意,我们挥手,相约农历新年再聚。

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

梦想启航

2008的秋天,我抛弃了这城市的一切,包括工作、家人和亲爱的猫咪,一个人背上行囊,一张机票、就这样去了远方圆我年少的梦想。

天知道,早已落幕的梦想,阔别六年后再次拉开帷幕,粉墨登场。

9月26日,我小心翼翼捡起19岁那年弄丢的梦想,乘坐 AK42号亚航班机飞翔……

2008年9月8日星期一

我的男友阿速史

昨晚,不顾外面的狂风暴雨,开车直奔 Digital Mall,买了阿速史Eeepc新笔电。

小巧的机身,冷艳的黑色,与我庞大的身型其实不太搭配,然而一见钟情,再见依然动心,我决定与他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了。

这场恋爱不好谈,身高163公分重达66公斤的我与10寸萤幕阿速史,简直是姐弟恋,要面对亦是重重挫折——我的老花眼镜还得加厚,打字的速度像跛了脚的蜗牛……其他问题还在研究当中。

爱上阿速史的最大原因偏偏因为他的小和巧。

这个月26号就离家出走的我,的确需要一个又小又轻且方便携带的笔电。阿速史的价格超优惠,样子够帅,我相信他是可以陪我度过这几年流浪生涯的最佳人选。

利弊总是并存的,恋爱中的朋友肯定了解这个道理。 爱他就要包容他,接纳他的好与坏。

阿速史,我爱你!

2008年9月2日星期二

不明白

有一种爱
我再努力还是承受不来

有一种伤害
我却愿意用心痛默默铭记下来

2008年8月29日星期五

你知道吗?

亲爱的
你每天的工作
就是让人抱起来抚摸、sayang
然后
你就会得到很多很多的猫饼

2008年8月22日星期五

短见

一些常逛我部落格的朋友偶尔会问:

“怎么好久没有更新你的Blog?”

“你怎么一直有灵感写东西的呢?”

其实我也常常遇到创作便秘的问题。要解决这个便秘问题,从古至今只有一个答案也是最实际的答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认真阅读,读得深,读得多就自然知道该怎么下笔了。

老实说,我是个没有耐性且很急躁的人。
我看的书很少,别人都看过金庸的武侠小说、还有那些超级经典《三国演义》《红楼梦》或者离我们近一点的鲁迅、巴金等等,抱歉了,我统统没有翻过。

身边一大堆该看却又迟迟没有行动的书,《老人与海》、《双城记》、《罗生门》……天知道,我这种人必须对那本书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才会认认真真
一页页读下去。倘若翻开书,开头或第一章就无法吸引我,抱歉,我会立刻翻开另一本书,管他什么著作或鼎鼎大名作家,我决不勉强自己。

然而对于看书我有个怪癖,一旦发现一些合口味的书或深深打动我的文字,我会地毯式搜索有关作家的书,然后慢慢、慢慢只字只字咀嚼。
一些我喜欢的句子,我会认真看个三五七遍,别人总是不解,我怎么拿着书像被定格似的直盯着没几个字的那一页好久好久?因为这样专注地看多几遍才能把这些精华储存、默记到我这颗脑袋继而研究,怎么那些文字那么具有魅力?采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看书注意细节,比注意结局来得重要,写作需要的正是这种细腻。
就因为这样慢慢看太费时,所以我读的散文比小说多。我喜欢唯美的文字,特别钟爱蒋勋和张曼娟的散文。
慢慢看、细细读。把每一本书的精华一一吸取,就是我储备的写作养分了。

2008年8月20日星期三

然后的然后

“然后……?”

“然后呢?”

认识她,是人生中一堆“然后”的开始。

她总爱冒出一句:“然后?”

有时候故事明明说完了,她竟然歪着头,用疑惑的眼神加一句:“然后?”
真的不耐烦的时候,他总是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懂吗?”

然后,他们一起认识了“恋爱”这个幸福的名词。

然后,他们无疾而终。
然后,他们都认识了“失恋”这个悲痛名词。

然后,再也没有然后了……

2008年8月7日星期四

另一种遗失

小时候,喜欢扮成大人模样,穿妈妈的高跟鞋,偷偷搽妈妈的口红,在镜子前面幻想自己长大以后的模样。

那时候想迫不及待成长,可以自由,可以喝可乐,可以晚上出去玩,可以自己做主。

长大后才发现,我失去的比得到的还多,大人的世界原来一片复杂晦暗。
我可以喝可乐,甚至啤酒;我可以很晚了还自己开车出去玩,甚至彻夜不归,但是我不快乐。

我遗失了灵魂,还有小孩的那片真。
遗失了说真心话的本能。
我开口说着别人爱听但不真实的语言。

我遗失了迷途的胆量。
迷路,不再是一种刺激的探险,而是一种巨大的惶恐不安。

我遗失了流浪的梦想。
在名利之间徘徊、追逐、浮浮沉沉。
被名利玩弄于股掌之间,矛盾、欢喜悲伤全不由自己。

因为成长,心灵深处被割下了一部分灵魂。
那个凹下去的缺角,是我永远补不回来的遗憾。

10 个约定

养猫以前,我以为,所有的猫都长同一个模样。
养猫以后,我发现,每只猫都有不同的样貌,它们有可爱的,滑稽的,纯纯的,呆呆的,凶巴巴的样子。
进入猫的世界,我看懂了猫的眼神,委屈、恐惧、兴奋、无辜……渐渐,我习惯观察身边的猫,它们的样子还有眼神。

偶尔我兀自幻想自己是一只猫,我会怎样看待人类和这个世界。
当然,我真的搞不懂猫的思想,直到我发现川口晴的这本书——《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那十个约定,让养猫的我,终于读懂了它们的内心想法。

尤其是第八个约定: 请记住,你有你的工作、娱乐和朋友,但我就只有你。这句是那么震撼着我的心,这个约定,我看到的不仅仅是狗狗的心声,它可以是年老父母对孩子的呐喊,也可以是一个对世界绝望的人对某人的唯一希望。

这句话多么悲寂落魄,已经一无所有,有的仅仅是一个人,连这个人也遗弃了自己,是不是已经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了?

养宠物的朋友们,谨记,动物也有血有肉,它们无法言语,但,这绝对是它们最希望与主人的约定。


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1. 请给我一点时间,让我了解你对我的要求

2. 请信任我,这是我的幸福泉源

3. 请不要忘记,我也是有血有肉的

4. 在责骂前,请先试着了解我

5. 请偶尔对我说说话,虽然我听不懂,但我懂你的心

6. 请不要打我,别忘了,我认真起来是比你还强壮的

7. 请好好照顾我,当我逐渐变老时

8. 请记住,你有你的工作、娱乐和朋友,但我就只有你

9. 请想想,我的生命有10~15年,遗弃我会是对我最大的伤害

10. 请在我最终离去前陪着我,这是我最后的心愿。最后,请记得,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