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5日星期六
2008年10月13日星期一
爱与痛的边缘
安静地躺在这里已经几个小时了,因为已经乏力,因为没有别的地方想去。他就这样在这个海滩静静躺着,看着很深很深蓝色天空里的点点星光。远看,真像一具尸体,然而,尸体不会流眼泪,他的泪却不间断地从眼角顺着太阳穴流过耳后,把后脑的头发都弄湿了。
不该开始的偏偏都会开始,譬如,一场不合时宜的恋爱、一场永不结束的冷战。注定了他与她都要沉沦在痛苦与甜蜜的边缘,养成一道生命中无法治疗的伤。
**********************************************
闭上眼睛,还清晰看见他每一记眼神、每一抹微笑、每一句告白。她想安静,手却不听话,那么自然地又按了他的电话号码。她觉得自己已经疯了,爱着一个不合适的人,那么长的时间。
“分手”是恋人最想从爱情字典里消除的词汇。她还是说出口了,她自认为那是最合理的、最理智、最好也是唯一的选择。然而,那一刻起,她滚烫的眼泪却越擦越多,红红的眼眶显示的不知是心痛还是后悔?
**********************************************
手机的震动,让沙滩上的他终于回过神。是她!电话屏幕上显示着他日以继夜想念的名字,和那一组多少年来深深爱着的电话号码。
从沙滩坐起,头发、手肘全是细沙,他不知道自己有多狼狈。“……”按了接听键却发不出声音,才发现鼻子已经堵塞难以呼吸,声音全堵在喉咙里。
“……”电话另一端也静悄悄的。
他的泪再次滑了下来,他似乎习惯了分手后的这段日子,接到她打来的无声电话,偶尔还听见她抽泣的声音,像四面八方飞来的玻璃碎片大力地刺入他的心脏深处。
“还好吗?今天还是不想说话吗?”他轻声问。
“我在关仔角,你……听到海浪声吗?”他伤风似的声音,小心翼翼说每一句话。
没有回答。他把手机朝着海的那端,让海浪声更清晰传入电话里。
她听见了那熟悉的海浪声了吗?
**********************************************
紧紧握着电话,手颤抖得厉害,连这样捉紧电话的力气都没有。熟悉的海浪声,不熟悉的心情。泪水一串串滴在衣领上,她不敢用力吸鼻子,害怕哭泣声泄露了自己的不堪一击。
起伏的肩膀,抽泣的背影,他看不见。
怎么不说话了呢?他怎么不说话?她想听他的声音,她只想听他的声音。哭泣不是女子的专利,他也哭了,她知道自己伤他最深。
彼此都熬不过这样的相思,她却宁愿相信时间可以平息思念,让这场得不到祝福的爱恋划上句号。这些无声电话,是落幕前的最后联系,她以为自己将逐渐减少打电话的次数,减少想念的次数,减少爱他的浓度……
她未免太高估自己了。
**********************************************
如果他与她相识在彼此都未娶未嫁前。
那么,他们不会活在爱与痛的边缘……
2008年10月11日星期六
2008年9月21日星期日
那一夜,我们farewell
10.30pm,夜的浓度刚刚好。
用啤酒和刺耳音乐轰炸燥热的周末夜。
这是中学死党咪、前及辉,为我的远行而相约在DB VEGAS CAFE 里的Farewell。
啤酒成了大家灵魂的机油。
其实它只滋润了大家的寂寞,让感伤越发显得闪亮。
于是,听到前说,还放不下当年的她。
一道十三年来无法痊愈的伤。
辉徐徐吐出烟圈,心里藏着揪心的无奈。
烟丝袅袅,有一种无以名状的情绪。
我们认识的他,就是这样表面豁达开朗其实内带忧郁的柔情铁汉。
黑暗的店面,咪静静喝着啤酒。
朋友当中,她最随和亲切且意见最少。
这些年来她被巨大的疲惫吞噬着。
生活,有时候的确很累。
沉默的意义,胜过千言万语。
四人,用心有灵犀的沟通方式干了一杯又一杯的啤酒。
凌晨一点,该离席了。
带一点点醉意,我们挥手,相约农历新年再聚。
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
2008年9月8日星期一
我的男友阿速史
昨晚,不顾外面的狂风暴雨,开车直奔 Digital Mall,买了阿速史Eeepc新笔电。
小巧的机身,冷艳的黑色,与我庞大的身型其实不太搭配,然而一见钟情,再见依然动心,我决定与他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了。
这场恋爱不好谈,身高163公分重达66公斤的我与10寸萤幕阿速史,简直是姐弟恋,要面对亦是重重挫折——我的老花眼镜还得加厚,打字的速度像跛了脚的蜗牛……其他问题还在研究当中。
爱上阿速史的最大原因偏偏因为他的小和巧。
这个月26号就离家出走的我,的确需要一个又小又轻且方便携带的笔电。阿速史的价格超优惠,样子够帅,我相信他是可以陪我度过这几年流浪生涯的最佳人选。
利弊总是并存的,恋爱中的朋友肯定了解这个道理。 爱他就要包容他,接纳他的好与坏。
阿速史,我爱你!
2008年8月22日星期五
短见
一些常逛我部落格的朋友偶尔会问:
“怎么好久没有更新你的Blog?”
“你怎么一直有灵感写东西的呢?”
其实我也常常遇到创作便秘的问题。要解决这个便秘问题,从古至今只有一个答案也是最实际的答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认真阅读,读得深,读得多就自然知道该怎么下笔了。
老实说,我是个没有耐性且很急躁的人。
我看的书很少,别人都看过金庸的武侠小说、还有那些超级经典《三国演义》《红楼梦》或者离我们近一点的鲁迅、巴金等等,抱歉了,我统统没有翻过。
身边一大堆该看却又迟迟没有行动的书,《老人与海》、《双城记》、《罗生门》……天知道,我这种人必须对那本书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才会认认真真
一页页读下去。倘若翻开书,开头或第一章就无法吸引我,抱歉,我会立刻翻开另一本书,管他什么著作或鼎鼎大名作家,我决不勉强自己。
然而对于看书我有个怪癖,一旦发现一些合口味的书或深深打动我的文字,我会地毯式搜索有关作家的书,然后慢慢、慢慢只字只字咀嚼。
一些我喜欢的句子,我会认真看个三五七遍,别人总是不解,我怎么拿着书像被定格似的直盯着没几个字的那一页好久好久?因为这样专注地看多几遍才能把这些精华储存、默记到我这颗脑袋继而研究,怎么那些文字那么具有魅力?采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看书注意细节,比注意结局来得重要,写作需要的正是这种细腻。
就因为这样慢慢看太费时,所以我读的散文比小说多。我喜欢唯美的文字,特别钟爱蒋勋和张曼娟的散文。
慢慢看、细细读。把每一本书的精华一一吸取,就是我储备的写作养分了。